【性侵女同志】無業男涉扮女人性侵女同志 事主稱得知對方是男人時感到變態
發布時間: 2021/09/28 15:36
最後更新: 2021/09/28 15:36
29歲無業男於女同志交友應用程式中自稱是「TB」,認識年約20歲女同志後,相約對方到酒店,其間涉強姦及非禮女同志,案件今(28日)於高等法院續審。事主X供稱發現被告為男人後「好反感,覺得佢好變態」,指他用被蓋自己及整個過程不說話,刻意隱瞞男性身分。
被告曾子豪(現年30歲),被控1項強姦及1項非禮罪,控罪指他於2020年2月27日,在觀塘一酒店房間內強姦及猥䙝侵犯X。
X今續作供指,案發當天比被告早到酒店後,當被告進入房間時,她的認知是被告為女人,X供稱若知道被告是男人,便不同意和他「開房」及進行任何性交或性行動。
X形容,被告當時身穿鮮色寬闊、沒有帽子的衞衣及長褲,手持汽水進入房間。X指自己赤裸躺在床上,被告用手撫摸其頭、身體及下體,其後用黑色小拍拍打其臀部,並以低溫蠟滴在其背部,之後再撫摸其下體,X指過程中被告沒有說話及沒有脫去衣服。
X續指兩人其後到浴室,由被告以花灑替她沖走背部的蠟,被告沒有脫去衣服,僅摺起衣袖,其間不發一言。
X指其後上床,被告亦爬上床撫摸其下體,其後被告用被蓋著自己身體,X供稱感受到有異物進入身體,當時想及是否有陽具形狀的性玩具,曾問及被告「乜嘢嚟」,被告則問X「舒唔舒服呀」。
X供稱其後感到肉的質感,遂再問「乜嘢嚟㗎」,並推開被告,X指當時懷疑是陰莖,並懷疑被告是男人,意識到有問題,遂以比日常更大力的力度推開被告,並看見其陽具,X遂穿回衣服準備離開。
X指當時對被告表示不會報警,但會向朋友索取法律意見,並帶少許警嚇反問被告「呢個真係你陽具」,以確定被強姦。X並向被告表示必須於數小時內離開,否則其telegram帳戶將自動啟動傳訊息予朋友Y,並會得悉其地址。
X供稱看見被告的陽具後感到驚慌徬徨,得知被告為男人時感到混亂、疑惑及不知所措,當時感到「好反感,覺得佢好變態」,當刻想法要立即離開。
X其後致電友人Y表示被強姦,X其後將事件告知Y,指被告刻意隱瞞性別特質,刻意用被蓋自己,全程沒有說話,又要求X訂酒店,以免留下記錄。X又指其後要求被告轉帳酒店按金給她,從而得到被告個人資料後,轉交警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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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